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张平 李娇月)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工程合同纠纷等建筑领域常见问题,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高效化解各类民事矛盾纠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有关单位打通合作渠道,自上而下推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方案》围绕做好全市住建领域“总对总”试点工作,整合双方资源,形成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调解合力。
从事前预防的角度出发,《方案》提出积极探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物业诉前催缴流程,鼓励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规范化流程收缴物业管理费;引导当事人合理约定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赔付比例,科学预测诉讼风险和确定诉讼请求,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房地产及建工领域矛盾纠纷。
值得留意的是,我市化解物业服务领域纠纷将有一支专业调解队伍作支撑。《方案》提出,建立健全调解管理制度,规范调解工作规则,由市住建局选派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且具有法学、物业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并将该批人员名单推送至法院,由法院将调解员名单录入调解平台,组建起一支专业的调解员队伍,并开展专项培训提升调解员调解技能。此外,用好首案示范裁判制度,为行业管理法治化提供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诉源治理效果。
在《方案》推动下,双方将持续强化协同联动,发挥好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和住建部门行业管理优势,推动住建领域纠纷从诉讼解决的事后应对向源头治理转变,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高水平依法行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居”生活的美好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