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3月26日电 3月26日上午,中国足协原主席陈戌源案等5起足球领域腐败案件在湖北黄石等地法院一审宣判。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戌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戌源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中国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投资经营、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其中400万元未实际取得。
于洪臣被判有期徒刑13年
3月26日上午,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田径协会原主席于洪臣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于洪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于洪臣先后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党委书记、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联赛晋级、职务竞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2254万余元,其中350万元未实际取得。
陈永亮、董铮、刘磊三案公开宣判
3月26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松滋市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部长陈永亮受贿、行贿案,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董铮受贿案和武汉全民健身中心原副主任刘磊受贿、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永亮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二十万元;对被告人董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被告人刘磊以受贿罪、行贿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三被告人受贿违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