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张平 何奎) 球星卡,即上面印有球星的小卡片,随着世界杯、NBA球赛等市场的火爆,球星卡价值不断攀升。有人为了“心头好”集卡收藏,也有人盯上了小卡片背后的利益,动了违法走私的歪心思。近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走私进口球星卡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53.18万元。这是广东首例走私球星卡案件。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张某基于个人爱好收集球星卡,后聘请罗某等人通过微信等线上平台接受境内客户代购境外球星卡的委托,在国外购物平台帮他人代购球星卡,并收取一定代购费用。随后,张某以远低于实际购买的价格,委托货运代理等公司或个人,通过快件渠道、个人携带等方式,以个人物品向海关申报入境,并通过国内物流邮寄交给委托购买的客户。经稽核,张某等人涉嫌以上述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方式走私进口球星卡共计5047张,偷逃应缴税额共计213.9万元。
江门中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家属自愿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同意将保证金20万元用于抵缴罚金,并积极预缴罚金15万元,有一定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