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刘文靖) “我之前在广州工作,现在在江门上班,养老保险关系要转移吗?”“我计划回江门工作,之前在省外交的养老保险还算吗?”“怎么办理转移?”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在换工作时苦恼养老保险关系是否需要转移。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市社保局进行了解答。
自2021年4月1日起,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不需要再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归集工作。但跨省或跨制度流动就业的,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例如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间跨制度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需要办理转移。
很多市民担心跨省工作后,原先缴的费用会白缴,其实不会。一个人在多地交过养老保险,办理转移即可,全国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都会累计计算。但重复时间段内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不能累计,重复缴纳的社保费用可以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申请退回其中一份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
每次跨省流动就业都需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您仍想跨省在不同城市发展,可先不办理转移,待确定了退休地后,再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办理转移手续即可,但这期间仍需继续缴纳费用。”另外,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没有时间限制。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目前,市民申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江门,不需要再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人可通过国家社保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平台提交转移申请,或者携带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向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等待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审核办理即可。申请人可以在15个工作日之后通过“粤省事”查询外省转入的缴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