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八方游客感受“一步一花海”魅力
维护侨益,“江门经验”获肯定
我市一季度累计办理非现场治超案件402宗
受益群体进一步扩大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4 年 4 月 18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一季度累计办理非现场治超案件402宗

    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持续推动完善非现场治超工作,利用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执法力度和精准度,1—3月累计办理非现场治超案件402宗。

    针对部分存在侥幸心理、拒不配合询问调查、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违法超限运输的驾驶员和车主,我市交通部门采取“零口供”办案模式,依法通过信息技术等多元化手段取得办案证据资料并建立完整证据链,形成执法闭环,有效提升治超案件办理效率,有力震慑潜在违法行为的发生。

    如根据治超非现场监测点抓拍数据显示,一车辆经外海大桥时,路面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到该车装载泥沙超过车货总质量限值,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涉嫌构成公路违法超限行驶。且根据数据库线索显示,该车多次在路面通过“蛇形走位”逃避执法监控,严重干扰正常的执法工作。

    案件发生后,执法人员立即通过发送短信、邮寄《协助调查通知书》等方式通知当事人配合调查处理,但15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仍未前往窗口对涉案数据进行办理。执法人员当即启动“零口供”办案模式,利用电子抓拍证据、系统查询记录等证据材料,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进行认定,并对其立案查处。

    其间,当事人申请复议,针对当事人提供的申诉材料,执法人员通过联系货车智能监管系统安装公司、源头装载地点核查等方式一一对应核实。经复核,执法人员认为其所提供的陈述申辩证明材料无法构成完整的证据链,不满足证据的三性(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不足以推翻交通运输部门调取的证据。在铁证面前,当事人最终撤销了复议申请。

3上一篇  下一篇4  
 
 
Copyright©2003-2006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