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江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谱写美丽江门建设新篇章、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的第一个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五年。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将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对表构建新发展格局与美丽江门建设的远景目标,科学定位和谋划“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以高水平水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国考省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不低于现状水平,水功能区达标率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超标河流水质得到大幅改善,消除劣Ⅴ类水体,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入海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西江(江门段)水质继续保持Ⅱ类,潭江干流上游水质逐步达到Ⅱ类,潭江干流(除上游段)、江门水道、劳劳溪水道、崖门水道、新昌水(台城河)、镇海水、沙坪河、莲塘水等河流水质继续保持或改善至Ⅲ类,实现“可以游泳”;天沙河、龙湾河等重污染河流水质消除劣Ⅴ类。饮用水水源稳定达标,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潭江流量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水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进。
三、《规划》任务
《规划》围绕水生态环境保护的9项指标,从6个方面提出“十四五”期间具体任务,并明确职责分工。
一是落实水生态环境管控,构建五邑治水新格局。实施水环境差别化管控,优化水功能管控体系,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二是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深入推进城镇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农业农村、工业、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筑牢水环境安全防线。强化水源型江河湖库系统保护,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和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四是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生态健康水平。开展水生态调查评估,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打造五邑水生态保护修复典范。
五是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加强生产生活节水改造,推进雨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水资源生态调度管控。
六是完善治水机制体制,夯实水生态保护基础。健全水环境治理政策标准体系和水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强化水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咨询联系方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0750—35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