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庞华强) 日前,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专班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批给予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名单,共涉及7个房地产项目。其中,蓬江区2个、新会区2个、台山市2个、鹤山市1个,民企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100%。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加精准支持和满足我市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我市建立市、县两级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专班,目前审议通过两批给予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名单,并推动融资需求审批落地。
其中,我市第一批给予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共10个,经市、县两级专班和各银行机构紧密推进,截至4月15日,10个项目均已获得相关融资支持:一是10个项目获得新增审批授信额度共24.03亿元,二是8个项目已新增发放融资4.6亿元。
第二批给予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现已审议通过,并已推送给相关金融机构。7个房地产项目为:蓬江区东堤湾铂悦府,江门蓬江滨江大道碧桂园,新会区博荟苑,新会区新城华府,台山市名门南苑,台山市沃华中心广场,鹤山市坚美园50、51及55座项目。
下一步,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专班将持续跟进协调后续金融支持落实情况,推动第二批给予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融资需求4月底完成审批落地,并加快制定开发贷闭环管理机制。同时,按照“成熟一批、报送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继续指导县级专班开展后续批次房地产项目名单筛选,尽快完成第三批给予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名单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