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陡司法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对标新定位、新任务、新路径,全面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该所“内修”“外炼”双管齐下,力求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的全面发展,同时,引入“律师+”策略,以精准化的法律服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实现“管得住、矫得好”的矫正工作目标。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陈方欢
内修
构建个性化教育体系
“欲先矫其行,必先正其心。”这是北陡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理念。为了更有效地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提升矫正效果,该所重点聚焦内心矫治,并采取一系列积极的矫治策略和心理帮助措施。
引入社会力量强化个别教育。该所坚持“因材施教、个别化矫正”原则,通过谈话、走访和会商,精准把握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和问题所在,为他们量身定制最合适的矫正方案。此外,每月开展个别教育活动,社工、律师等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其中,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并协助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矫正方案。
搭建经验交流分享平台。该所搭建持续的经验交流平台,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结合自身的经历和感悟,定期分享心得和体会,无论是社区矫正期间的学习收获、自我反思,还是个人成长和克服困难的故事,都能在平台上得到分享和交流。这不仅有助于社区矫正对象之间建立深厚的情感联系,更营造了积极向上、共同成长的氛围,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
常态化与个性化开展心理矫治。该所借助广东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的心理矫正评估与分析子系统,定期开展全面深入的心理测评,通过使用心理健康临床症状自评量表、艾森克人格问卷以及抑郁自评量表等专业工具,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多维度的心理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该所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心理矫治方案。此外,该所积极邀请社工加入,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包括心理讲座、个性化心理测评、“一对一”心理疏导以及危机干预等在内的多元化心理健康服务。这些举措旨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应对矫正过程中的各种心理挑战和困扰,从而促进他们的全面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
外炼
构建“三员”活动体系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创新的社会化管理方式,核心理念在于帮助曾经犯错的个体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重塑。北陡司法所积极策划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化身“三员”,参与多元化的社会活动,旨在改善他们的社会形象,同时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
化身“普法宣传员”。该所组建“彩虹志愿服务队”,成员全部是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如集中宣讲、走街串巷入户宣传等,让这些曾经的犯错者以全新的身份向广大群众科普法律知识。他们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并结合自身经历与群众进行深入交流,以此告诫大家要遵纪守法,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这种转变让他们从“违法者”变成“学法者”和“普法者”,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对社区矫正的认同感。
化身“公益劳动员”。该所充分利用社区矫正职能,响应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镇倡议,定期开展公益劳动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文明交通劝导等,从中体会奉献社会的成就感和获得感。这种正向激励让他们以更加积极、乐观的心态融入社会。
化身“参观学习员”。该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各种参观学习活动,通过观看主题电影、参观展览、旁听庭审等生动有趣的形式,打破传统单一的说教模式,极大提高了教育的实际效果,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他们融入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律师+
构建精准服务体系
北陡司法所积极探索并构建“律师+社区矫正”的精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律师在社区矫正领域中的专业优势,推进律师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深度结合,持续提升社区矫正的规范管理水平,增强帮扶效果。
开展授课教育活动。该所以满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聚焦他们最关心、与他们生活工作最紧密的法律知识、问题和风险,定期邀请专业律师进行解答,并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高质量的普法教育课程,以此提升他们的法律素养。
开展“送法上门”活动。该所通过适时邀请律师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全面掌握他们的身心健康、生产生活情况和社会表现。在此过程中,律师与社区矫正对象面对面深入交流,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帮扶,实现真正的“送法上门”。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不断增强年老、困难社区矫正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所在传统节日前后,特别邀请律师参加走访慰问活动,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和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的人文关怀。
接下来,北陡司法所将坚定不移以“三方面九措施”的教育矫正模式作为工作基石,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和完善教育帮扶的措施和手段,持续优化提高,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