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侨都·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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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整治摩电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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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5 月 10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集中整治摩电交通违法行为
警方十多天查处3000余起
民警提醒摩电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吕炎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骑行方便,被不少人作为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但有一些驾驶人在享受摩电带来的便捷性的同时,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不仅扰乱正常道路交通秩序,还可能危害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记者了解到,为切实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涉摩电交通事故多发势头,自4月28日起,江门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力创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摩电整治持续升温

    查处违法行为3000余起

    在鹤山市沙坪街道中东西大道路段,市民曹女士骑行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民警拦下。“不好意思,因为我去的地方比较近,想着就开这么一小段路就没有拿出来……”车刚停下,曹女士便向民警解释起没有佩戴头盔的原因。

    民警随即对曹女士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安全头盔不是装饰品,也不是为了戴给交警看的,而是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之必需品,驾车上路规范佩戴好头盔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表现,切勿心存侥幸、掉以轻心。曹女士连连点头,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和处罚。“就算距离近,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要戴上头盔,这样我们的安全才有保障。”曹女士说。

    行动期间,江门公安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重点路口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积极推动改善道路特别是非机动车通行条件。同时根据辖区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每天早、晚高峰安排固定岗开展集中行动,并充分发动义工、劝导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加大摩电违法查纠力度。

    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涉摩电交通违法行为3000余起,其中不戴安全头盔的164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32起、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78起。

    田间地头“走起来”

    交通安全“讲起来”

    “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时要戴上安全头盔……”在田间地头,江海交警大队交警与村民们话家常、讲安全,通过举例子、摆事实等方式多角度向村民们讲解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积极引导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春耕生产、交通安全“两不误”。

    在查处的同时,民警不断强化宣传劝导,狠抓安全意识。面向重点群体,针对城市商圈、批发市场、学校、社区周边、大型路口等重点路段,坚持现场查处与“五选一”劝导教育相结合,着力提高摩电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蓬江大队铁骑中队走进丰雅社区,上门为“老年人”讲交通安全;新会交警大队司前中队来到司前镇新建村,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台山交警向外卖骑手、快递小哥普及电动车安全驾驶知识,提醒摩电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开平公安交警大队宣传股走进百合镇两龙村,将交通安全知识“播种”到农村地区;恩平交警深入锦江国际广场开展交通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我们围绕‘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主题,通过交通安全宣传‘大篷车’车载视频,点对点、面对面贴近受众。此外,还利用农村‘大喇叭’的优势,特别以涉摩电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为反面教材,大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江门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的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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