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张晓珊 李小红) 近日,在蓬江区荷塘镇某村鱼塘边上,清塘工人正忙得热火朝天,为腾退鱼塘铺设水管排水,一旁蓬江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偶尔搭把手,一切井然有序。“鱼塘今天清好,明天就可以交塘了。”该村合作社负责人看到此情此景,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这是蓬江法院通过善意执行解决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一幕,在执行团队的努力下,该村一公顷多的鱼塘顺利盘活并实现交付。
荷塘镇依托西江水发展“鱼塘经济”,越来越多养殖户敲开了致富大门,鱼塘炙手可热。可最近,该镇某村的3口鱼塘,却让村合作社工作人员犯了难。原来,11年前,社员刘某与村合作社签订了鱼塘承包合同,承包3口鱼塘及周边基地。承包初期,刘某还能正常支付租金,但从2018年起就以经济困难为由拖欠租金,村合作社于2020年将刘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解除承包合同并支付拖欠租金等。但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判决,村合作社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进展很顺利,刘某主动申请和解,希望村里同意其分期给付租金。考虑到刘某的难处,执行法官陈纪豪从乡情出发组织双方调解,很快达成了和解方案。然而,和解后刘某再次失信,村合作社只能申请法院继续执行。但在经法院电话通知、约谈、张贴腾退公告等后,刘某依然怠于履行。
“4月份是最适合下虾苗的时候,养出来的虾质量也好,最近我们已经重新招标,新承包人要赶着下虾苗。”村合作社希望尽快清退并收回鱼塘。
执行法官陈纪豪经多次现场勘查、调查走访了解到,刘某这一年多来基本没怎么打理鱼塘,养殖的水产处于放养状态,收益甚小。其行为被附近养殖户看在眼里并议论纷纷:“租塘不给钱,合作社也拿我们没辙。”近两个月,甚至有养殖户开始故意拖欠租金。
“刘某的行为不仅浪费了鱼塘资源,影响了村民收入,还给村里养殖户带来了负面影响,若不尽快执行,可能会有更多养殖户错误效仿,引发更多鱼塘欠租纠纷。”执行法官陈纪豪决定强制腾退鱼塘。
考虑到刘某对立情绪较大,执行情况复杂,蓬江法院执行局一方面联动镇政府、派出所、公证处、村委会共同腾退鱼塘,形成有效震慑;另一方面又请来与刘某相熟的当地村委会、村小组工作人员,这些“贴心人”与执行干警一起,一边拉家常,一边向刘某分析利弊,释法明理,让刘某逐渐明白配合执行的重要性。在各方的努力下,刘某最终放下了心中的抵触,表示愿意配合腾退工作。
“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重在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但这不是被执行人拖延、逃避执行的理由。对于抗拒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或者强制腾退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执行责任。”案件是最好的活教材,在腾退现场,陈纪豪对围观的养殖户和村民进行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大家要诚信养殖。
近日,在公证处的协助取证下,经过30多个小时的腾退,随着鱼塘周边的临建房屋被拆除,这起僵持多年的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