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通讯员/曾文静) 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4年度江门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依法在江门市登记成立的、主营行业为制造业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皆可申报。本年度评审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
根据《江门市关于支持建设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实施办法(试行)》,申请企业应具备“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具有规范的检测实验室”“有较强的质量管控和质量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完善的计量检定保证能力”“拥有质量创新能力强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质量创新带头人”“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消费者重大质量投诉”等基本条件。
江门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有效期为3年,评审通过3年后将对江门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相关要求另行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对首次通过江门市企业质量提升创新中心评审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经费资助。申请人须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申报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7日前报送到属地县(市、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