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近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一手现房“带押网签”和“带押过户”服务模式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手现房“带押网签”和“带押过户”服务模式。
据悉,该政策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新建商品房(以下简称“一手现房”)。经交易双方、抵押权人等协商一致,可以办理“带押网签”,在完成“带押网签”等事项后,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一手现房“带押过户”相关业务。
办理一手现房“带押网签”,首先是交易双方、抵押权人等协商一致后,由房企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一手现房“带押网签”手续。其次,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开放对应一手现房的合同网签限制状态。最后,交易双方通过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合同网签及备案手续。房企应当保留相关纸质资料归档,保留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
该政策的出台,免除了房企筹资解除抵押环节,可有效缓解房企资金压力,降低已抵押一手现房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还可以实现房屋交易登记多种业务一次申请、同步审核、一次办结,提升交易效率。同时,进一步激发房地产交易活力,促进存量房产消化。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联合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行该服务模式,持续探索、优化办理流程,让一手现房交易更加安全、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