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胡伟杰 通讯员/郑柔芷) “没想到你们这么关心我这个老头,实在感激……”近日,恩平七旬孤寡老人老张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对该院给予的及时救助表示感谢。
据了解,老张因一时不察,导致自己饲养的牛踏坏了被告人陈某种的蔬菜。陈某因此怀恨在心,趁老张在自家门口熟睡之时,用铁锄砍砸老张的头部、手部,导致老张创伤性硬脑膜下出血、头皮裂伤、多处挫伤。事发后,陈某始终不肯赔偿老张的损失。一向经济困难的老张,经村委会工作人员多番劝说,才肯向表弟借钱到医院处理伤情。由于担忧医疗费用难以负担,老张不肯遵医嘱定期复诊。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陈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时,发现被害人老张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将救助线索移送至第六检察部进行调查核实。检察官接到线索后,迅速前往老张所在村委会,深入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并协助老张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经调查核实,老张无妻无子,系独居的孤寡老人,平时靠务农勉强维持基本生活。老张受伤后,常常感到头晕、无力,做农活更吃力了。苦于囊中羞涩,又未偿还向表弟所借医疗费,老张不愿到医院复诊,因而迟迟未能康复。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老张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尽快解决老张的困难,在收到救助线索的7日内,检察官完成了救助金发放工作,并向老张介绍了国家医疗保障政策,让老张放心就医、保重身体。为高质高效办好每一宗案件,检察官还主动联系恩平市民政局及老张所在村委会,为老张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供便利,进一步为老张纾困解难,让老张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