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张胜军) 车窗落下,随手一抛,烟头、纸巾、矿泉水瓶、塑料袋等垃圾便随风离去。近日,新会交警接群众举报:一辆黑色小汽车行驶途中往车窗、天窗外抛物多达10次以上。根据群众反映线索,新会交警依法对车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处罚。
据群众反映,当时其驾驶车辆正在新会区圭峰路劳大岗至北园岗行驶,前方一辆黑色小型普通客车持续从车窗、天窗扔出纸巾、塑料袋等垃圾,惊出驾驶人一身冷汗。此举不仅妨碍后车视线,更是严重影响行驶安全。随后驾驶人调取车内行车记录仪影像,将其提供给民警,希望民警找到该车辆进行处理。
获悉情况后,新会交警会城中队值班民警根据举报线索开展核查并通知车主梁某到中队接受调查。梁某来到会城中队后,面对民警出示的视频证据,对驾车时持续丢弃垃圾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梁某解释,当时主要是车内小孩子在捣乱,胡乱扔垃圾。民警对梁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在驾驶过程中发生多达10次以上车窗抛物行为,对行驶车辆造成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新会交警对梁某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烟头、纸巾、矿泉水瓶等垃圾在日常生活中看来是最为普通的废弃物,但在行驶的道路上,这些废弃物一旦被驾驶人或乘客随意抛出车外,分分钟成为“马路杀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若前方车辆突然抛掷物体,后车驾驶人会受惊或为躲避紧急换道从而发生事故。特别是前车突然扔出的塑料瓶等硬质垃圾,极有可能因风速和加速度等原因直接撞击后车。”江门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随意抛物将给道路带来许多垃圾,尤其遇到雨天等恶劣天气时候,矿泉水瓶等垃圾极有可能使车辆打滑失去控制而发生事故,刮起的纸片也会成为阻碍驾驶人视线导致车祸发生的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