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倩婷) 昨天,记者获悉,我市多家银行进行房贷利率和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其中,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主流利率水平降至3.45%,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
5月17日,央行连续发布三条房贷新政,宣布下调房贷首付比例、取消全国层面首套及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引发市场高度关注,江门自5月24日起也迎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整。
记者走访了解到,农业银行江门分行根据新政执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套二套利率水平和最低首付款比例如下: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LPR-60BP,即3.35%,最低首付款比例15%;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LPR-50BP,即3.45%,最低首付款比例25%。此外,工商银行江门分行、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建设银行江门市分行、交通银行江门分行等银行也表示将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整。
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优化调整,无疑将进一步节省了购房者的成本。此前,江门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主流水平为3.35%,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主流水平为4.15%。按照100万元商贷30年等额本息计算,执行新政后,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主流水平预计降至3.45%左右,可为购房者节省利息约1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