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职能作用,司法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护苗”行动的通知,围绕设立专门热线、开展专项服务、降低援助门槛等内容提出10项行动措施。
通知提出,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咨询转介和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专门指派、提级指派机制,确保承办律师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实行一援到底,对同一案件的不同阶段尽量指派同一名律师承办。对留守、困境、残疾儿童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通知要求,落实法律援助法,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支持各地依法扩大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