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敏锐) 为促进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规范“6·18”网络交易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发出《“6·18”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提醒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守法合规经营,一旦违法违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提示》要求,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履行“亮照、亮证、亮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保证网络交易商品的质量和服务。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平台内商品和服务等的审核、抽查,把好准入关,及时清理违规经营主体和信息。
同时,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禁限售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产品质量,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品,不得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严禁发布电动自行车“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等产品。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商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特供酒、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金银箔粉食品、“军”字号商品、警用装备、电子烟、作弊电子计价秤、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服务。严禁未经批准开展认证活动、冒用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
《提示》要求规范开展促销活动。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作虚假或者让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坚持明码标价、制止餐饮浪费,开展附条件的价格促销、限时减价、折价活动时应当显著标明条件、期限。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同时,在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擅自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妥善化解网络交易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