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谌磊 通讯员/麦娥英) 6月26日,鹤山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营。据悉,该服务中心主要为鹤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宣传、运营指导、规范化建设和交流培训等服务,协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营行为、增强发展实力。
据了解,鹤山先后出台《鹤山市优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案》《鹤山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壮大。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2023年度争取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163万元,用于扶持11家农民合作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目前,鹤山已培育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6家,江门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8家,鹤山市本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4家。
此外,鹤山强化指导服务,大力开展“百员带千社”行动,建立辅导员队伍和管理制度,选聘培育县镇两级辅导员共22名,并纳入名录库管理,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辅导服务。
接下来,鹤山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实施“百千万工程”,调研摸排鹤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求,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加快推动鹤山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