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关艳莹) 近日,台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老诈骗案件,邀请老年群众旁听庭审,并联合台山市台城街道金星社区开展反诈宣传,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台山法院审理的这起案子发生于今年初,电信诈骗人员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黄婆婆,谎称其女婿因嫖娼被抓,需15000元“疏通关系”。取得黄婆婆信任后,丁某某、李某某根据上游同伙指示,到台山市水步镇某碉楼处等待黄婆婆。
“我们大概等了10分钟,就有个老婆婆拿着一个黑色袋子出现,跟照片里的人一样。”“清点了现金,刚好是15000元。”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丁某某、李某某主动供述了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经查明,丁某某、李某某退回赃款12000元,并自愿赔偿黄婆婆的经济损失,取得了黄婆婆的谅解。
台山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某某、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结合本案查明事实和退赃挽损情节,分别判决丁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防不胜防!”“太可怕了!”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就本案涉及的行骗手法展开了热烈讨论。
“遇到事情,我们一定要冷静核实。”庭审结束后,法官助理蔡嘉欣结合典型类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案例为现场群众讲解了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的常见手法和基本特征,引导他们提高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高风险投资的警觉,守好“钱袋子”。
“讲得太好了!”“真是活到老学到老啊!”“存点养老钱不容易,回头要跟好姐妹们都说说!”听完这堂生动的法治课,大家纷纷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