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7月17日,记者从市工信局获悉,2024年江门市总部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已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提交总部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据了解,此次总部企业认定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我市将落实专人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完成线下书面申报材料准备工作,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申报。各县(市、区)“线上线下”审核工作须于8月20日前完成,后续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此外,对已认定的总部企业,我市还将定期复核评估。
根据《江门市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我市对于在库的所有总部企业,自认定当年起,在本市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综合效益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的,按照企业上年度对本市综合效益贡献增量的50%予以奖励,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下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在库的所有总部企业,我市还将在支持升级改造、用地用能保障、加强人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其中,优先将总部企业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记者了解到,2023年度江门市新认定总部企业共有7家,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6家总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