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张浩洋 通讯员/罗霭靖) 近日,《2023年江门市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正式发布。《公报》显示,2023年全市平均降雨量较上年减少15.3%,较常年增加5.8%,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7月和9月,属于平水年份。
据了解,2023年全市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40.76亿立方米、27.36亿立方米、141.09亿立方米,均较上年减少11.2%。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96534.8万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减少6885.6万立方米,降幅为9.6%。
《公报》显示,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为26.0029亿立方米(不包括电厂海水利用量81.7043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1963万立方米。与上年相比,耕地灌溉和林牧渔畜用水量有所减少,工业、城乡公共、农村居民生活、城镇居民生活、河湖补水和城乡环境用水量有所增加。
《公报》显示,2023年全市人均综合用水量539立方米,全市万元GDP用水量6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立方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93升/日,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42升/日,耕地实灌亩均用水量688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有所增加,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耕地实灌亩均用水量均有所减少。
2023年全市用水消耗量10.9293亿立方米,占用水总量的42.0%。其中,全市农业耗水量7.9601亿立方米,占耗水总量的72.8%,工业耗水量、城乡公共耗水量、居民生活耗水量、生态环境耗水量分别占耗水总量的6.5%、5.8%、9.4%、5.5%。
从《公报》可以看出,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市启动实施411宗水利工程项目,完成年度水利投资43.83亿元,年度水利投资再创新高,同比增加5.4%,落实专项债金额16.6亿元,水利补短板力度进一步加大。
《公报》显示,去年全市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全市新发取水许可证49宗,延续取水许可证91宗,变更取水许可证42宗。2023年底全市保有河道外有效取水许可证649套,许可水量25.84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共征收水资源费1.06亿元(不包括省水利厅负责征收部分)。
从《公报》可以看出,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新经验新亮点不断涌现,水治理能力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万里碧道375公里,连续第五年获得省河湖长制考核“优秀”,“碧道+”幸福河湖建设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汇编,成功入选省全域水经济试点;鹤山市河长制工作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沙坪河碧道节点“清泉如许”湿地入选全省首批小微湿地示范点,新会区小鸟天堂、开平市孔雀湖两个国家湿地公园入选省级重要湿地名录。2018年以来,全市优良水体数量同比上升36.5%,达标水体数量同比上升39.3%。
此外,我市深入推进“江门市智慧水利平台”“潭江流域综合预报调度系统”“东部城区水系智慧调度系统”建设,逐步形成“一个平台两个调度系统”,提升全市水安全保障和水资源、水生态均衡发展水平;全年累计有效防御13轮明显降雨过程,2023年末水库总蓄水量较去年同期减少5900万立方米,可用水量较去年同期偏少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