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皇智尧)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当前我市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根据《江门市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我市计划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约20辆,更新动力电池约70套。
据了解,今年7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给予定额补贴。其中,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人民币;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人民币。
不久前,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同时,提出各地在优先报废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基础上,可结合资金使用和老旧城市公交车报废更新需求,报废其他燃料类型城市公交车。
记者了解到,补贴资金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