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舜同 通讯员/李琪欣) 10月28日,鹤山市委依法治市办、鹤山市司法局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举办校地法治共建活动。
当天,鹤山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同签订校地法治共建合作备忘录,正式建立“党建+法治+高校”校地法治共建模式。双方将围绕建立法治教育现场教学点、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协作机制、聘请鹤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织课题研究活动、建立学生实习基地、深化打造“法治五优工作室”、建强法律硕士研究生工作室、引入专家赋能行政复议工作等八大项目深入开展合作,共同研究解决法治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为鹤山培育兼具深厚法学理论基础与卓越实践能力的法治人才,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鹤山全力建设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活动中,鹤山市人民政府聘请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友好为法律顾问,为鹤山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华南理工大学教学实习基地成立,引入华南理工大学学子参与鹤山法治建设,实现地方与青年学子双向奔赴、共同发展,让青年学生在基层法治实践中锤炼本领、增长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