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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偷排 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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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5 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举报偷排 奖励1万元
《江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首次“颁奖”
积在山地竹林的废水最终慢慢渗入土壤里。
执法人员就地查封涉案的蚀刻生产线。
废水通过排水渠直接排入车间外的山地竹林。

    “您反映的企业废水污染问题线索,经现场核查属实,予以奖励。”近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对一起有奖举报线索开展现场核查,核实了一起符合有奖举报情形的案件,热心群众获生态环境部门奖励1万元。该热心群众也成为《江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我市首位因举报环境问题而获奖励的市民。

    文/图 江门日报记者 朱磊磊 通讯员 江晓峰

   “黑窝点”被查封

    在新会区司前镇石乔村,环境执法车辆沿着村间小路一路向前。此时,藏身在一片树林后的一家车间正开足马力进行生产。执法人员迅速进入开展检查,揪出一个非法排放废水点。

    今年4月,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热心群众举报,在新会区司前镇石乔村妹仔山脚附近,有企业偷排污水污染土地。接报后,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

    该企业主要从事不锈钢制品商标加工,检查时正在生产,喷油、固化、印商标、酸性蚀刻、超声波脱漆、清洗、烘干等工序均正在投入使用。

    “你们的污水排放到哪去了?有没有取得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执法人员在现场对该企业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询问。但对方支支吾吾的反应,引起了执法人员注意。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设施简陋,只有开动的机械和堆积如山的一袋袋原材料、半成品,没有废水收集、处理设施,作业中产生的废水直排外部。

    “这家企业的生产废水未配套废水治理设施,且该地并没有做硬底化或防渗漏措施,直接排放后会对土地产生污染。”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蚀刻工序废水经软管连接至车间外排水渠,超声波脱漆、清洗等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水经地面导流渠排至车间外排水渠,废水经车间外排水渠后,直接排入车间外的山地竹林,废水最终慢慢渗入土壤里。

    从车间走出来,顺着废水排放的方向一路前行,执法人员发现废水最终汇集在不远处的一片山地竹林的低洼处。这里已无草生长,长期被废水浸淹的土地呈铁锈色,与周边土地颜色产生了鲜明的对比。经现场采样监测,企业车间外竹林低洼处镍浓度、总铬浓度、pH值、CODcr浓度均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据了解,该企业未取得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调查取证后,针对该企业涉嫌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企业立即停止排放废水的行为,并就地查封当事人涉案的蚀刻生产线,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本案。

    单笔最高奖励可达3万元

    一个举报终结一起违法排污行为,群众的监督参与是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力量。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隐蔽性、主观性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去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江门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受理江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线上举报可通过发邮件至jmhb@jiangmen.gov.cn,线下举报可通过亲自到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室提交举报信息进行举报。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和发现难易程度,举报奖励标准确定为3000元至3万元,细分为3档。

    自该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将群众举报作为发现违法问题的重要途径,充分调动了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积极性。

    “群众诉求无小事,利用有奖举报来发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能及时、准确固定证据,大幅提高执法效能,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保障群众权益,构建良好的生态环境。”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公众要积极举报身边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织密全市生态环境监督网,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共筑江门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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