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通讯员/刘文靖) 12月16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按国家、省规定连续调整,现已提高至每人每月242.5元,与制度实施时(2011年)标准相比,已提高了341.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将来个人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
据悉,江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可缴费。其中,缴费标准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共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政府按对应缴费档次标准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参保人若需调整缴费档次,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当年未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缴费;当年已经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生效。
“按目前的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生活就有基本保障。”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但这并不意味着缴满15年之后就可以中断缴费,15年只是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在此基础上继续缴费,将来能提升养老待遇水平。因此,鼓励大家多缴费、长缴费。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分享了两个不同缴费档次的案例:
市民A每年按360元档次缴费,连续缴费15年,政府每年补贴30元。其个人账户累计:360元+30元×15年=5850元(为计算简便,此处暂未计利息)。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5850元÷139≈42.1元。月养老金总额:242.5元(基础养老金)+42.1元≈284.6元。市民A通过缴费,每月能拿到近285元的养老金,生活有了基础保障。
市民B按最高4800元档次缴费,并坚持“长缴”,共缴了20年(远超15年最低年限),政府每年补贴60元。其个人账户累计:4800元+60元×20年=97200元(未计利息)。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97200元÷139≈699.3元。月养老金总额:242.5元(基础养老金)+699.3元≈941.8元。市民B充分利用“多缴多得”和“长缴多得”的政策,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市民A的三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