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林凯玲) “感谢检察院帮助我们一家渡过难关,除了谢谢真的不知道说什么……”近日,司法救助对象刘某专程从湖南赶赴广东江门,只为送上一面写有“检察救助帮民脱困,惩恶扬善一心为民”的锦旗,质朴的话语、真挚的举动,满溢着他对江海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感恩与认可。
刘某是一宗交通肇事案受害人的父亲,其子刚成年便从湖南到江门打工,虽然工资不高,却承载着家庭的希望。在一次乘坐朋友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出行时遭遇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杨某仅赔付少量医疗费,刘某举债抢救儿子后生活陷入困境。
为切实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江海区检察院委托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走访调查刘某家庭情况,发现痛失爱子的一家人仍深陷悲伤泥沼,生活几近绝望。于是,江海区检察院主动与江华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开展跨省联合司法救助,共同为刘某发放救助金,帮助其解决燃眉之急,让检察温情真切可感。
与此同时,两地检察院以此案为契机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江华瑶族自治县江门市江海区两地司法救助跨区域协作的意见》,为两地检察机关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江海区检察院将继续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目标,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不断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