蹄髈,指的是猪的腿部肌肉和关节之间的部分,也叫肘子。有关这种食材最确凿的记载,当与项羽设鸿门宴有关。樊哙为了救刘邦,大胆闯入项羽设宴的大帐。项羽认其是位英雄,“赐之彘肩”——把一只猪蹄髈赏给他吃。
作为四季常用的食材上品,就蹄髈本身而言,要瘦有瘦,要肥有肥,要骨有骨,要髓有髓,要皮有皮,要筋有筋……乃猪身上最精华、最好吃的部分。加之那肥硕、圆整的模样,象征着圆满、富余、实在,完全与人们的审美心理相吻合,亦使得过去的乡人非常看重蹄髈,对之有着一种近乎“崇拜”的偏好,甚至把它与姻缘联系在了一起。早年给人做媒有句话:做得好吃十八只蹄髈,做不好吃十八个巴掌。这既是说做媒有风险,却也看出蹄髈之分量也。
记得小时候,市场经济还没有普及,方圆十里八寨卖猪肉的摊点只有一个,买肉时的拥挤状况堪比20世纪90年代的春运火车站,老百姓平时是极难吃到蹄髈的。除了婚庆、建屋、祭祖等重大宴请外,它只有在年节中才会亮相。因为那时,家里才会在置办年货时,将这种需凭肉票才能买到、稀罕得不得了的宝贝,隆重请回家。
至于蹄髈的做法,古法以清袁枚《随园食单》的四法较为有名。而就个人印象中,乡人吃蹄髈,居家以白笃(可依不同时令加入萝卜、菌菇、莲藕、山药、黄豆、荸荠、冬瓜等各种辅料)最为常见。等到了待客宴席上,则以熏蹄、金银蹄、椒盐白蹄等较受欢迎。当然,更多还是采取红烧,取其色泽之美。
选猪前蹄,用酱油、冰糖、黄酒,考究的还会加八角、花椒、香叶,在柴火灶上的大铁锅中,宛如炼剑一样,反复焖烧。这道菜,要想做得入味,实属耗时耗力。尤其是最后那个收汁至稠的步骤,急不得,须得站在那里反复操作45分钟到1小时,说不累纯属假话。
正当酒过三巡,冷菜热炒,事无巨细地轮番上桌,众人已吃得酒足饭饱之际,一只外皮赭红,汤汁上面汪着一层厚油的蹄髈,热腾腾、香喷喷地占据了餐桌最正中的位置,作为整桌菜肴当仁不让的压轴菜,风头比全鸡、全鱼还突出。由此呈现出来的饱满与丰腴,在那个人人肚里油水都少的年份,瞬间便勾起舌头对美味的贪恋,令原本蒙眬的醉眼,重新明亮。
分配蹄髈的任务,多由席中长者主持。抽出蹄肉中的一根匙形小骨,将整只蹄髈轻松剖开,趁热连皮带肉地分给众人,男女老少喜形于色地一起加入到“围剿”的行列。
女人们最爱吃皮,说是城里的女性都这么吃——对皮肤好。一大块皮,用筷夹住一卷,三口两口间,便化作油脂于齿间滋开,最后柔滑融化下肚,仿佛感觉自己也要随着化开了。孩子们则嚷着要吃肉,他们的想法单纯,只为尽可能多地填塞瘪塌塌的肚皮。然往往一开始势头极猛,等到几大块蹄髈特有的“栗子肉”塞下去后,便只有眼睁睁看别人吃的份了。最精明的是一干中年男人,他们早就盯准了肥肉中夹层的精肉,该部位的肉,入口格外嫰,伴着丰盈肉汁直落肚腹,只留香气萦绕回荡在嘴里,久久不散。于是乎,边喝着酒,边有滋有味地大嚼蹄髈肉,不吃个底朝天决不罢休!红烧蹄髈那柔软空灵,似百灵鸟在夏夜里歌唱,似美梦于舌尖萦绕……总之,妥帖得让人说不出话来的腴美,超越了时间,成为美食、团聚和幸福的象征。
如今,大家生活越来越好,天南地北,吃的东西真是太多,多得令人眼花缭乱。但红烧蹄髈依然是我家年夜饭餐桌上必不可少的压轴硬菜,可家中的少年郎却嫌弃其太过肥腻,浅尝一口吃个好意头就不会再去碰它。想想也挺好,父辈是从没得吃到有得吃,现在还当个精细东西舍不得吃;我们这一代是想吃就吃,最多再考虑一下血压血脂的问题;到了儿孙这里,已能对着满桌佳肴挑三拣四了……挺好的,真的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