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2月2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25年江门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开始接受申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且在江门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的,每辆车最高可领补贴15000元。
据介绍,参加申请补贴的转让车辆所有人和新购置车辆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其所转让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根据购买的新车价格,购车价格在4万元(含)至7万(不含)元的,购买燃油车每辆补贴4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5000元;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每辆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9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每辆补贴12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3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每辆补贴13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5000元。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进入微信/云闪付App的“粤焕新”活动平台,点击“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申领并核销资格券,根据提示提交申报材料。
应注意的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对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前述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置换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2024年江门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活动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