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连天,红林摇曳,白豚逐浪。江门,这座依山傍海的湾区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绵延400余公里的海岸线、星罗棋布的263座海岛、粤港澳大湾区现存面积最大的红树林示范区,以及被誉为“海上大熊猫”的中华白海豚栖息地。这些珍贵的生态资产,既是大自然馈赠的绿色宝藏,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
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江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红树林守护、无人岛修复、白海豚保护”,构建起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海洋生态保护新格局,为擦亮“绿美江门”生态名片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文/图 凌雪敏 王丹 贺光银
守护“海岸卫士” 公益诉讼筑牢红树林生态防线
2023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湛江察看红树林片区时强调,要像爱护眼睛一样守护好红树林。
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是粤港澳大湾区连片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原生红树林。2024年1月,台山市检察院在开展红树林湿地保护监督专项行动时,发现辖区内沿海乡镇的滩涂湿地上,互花米草大面积入侵,入侵面积达80公顷左右。
互花米草作为外来物种,生于潮间带,最初因其具有绿化环境、防风抗浪等生态功能被引入国内。然而,它耐盐耐淹、抗风浪,繁殖力极强,种群扩散迅速。引入后,互花米草在我国沿海地区快速扩张,导致航道被淤塞、滩涂被占据,阻碍潮水正常流动,既不利于红树林的繁育,也影响湿地功能的保护,对近岸海洋及湿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成为我国沿海滩涂危害最大的外来入侵植物之一。
2024年5月,台山市检察院经过走访调查,召集8个沿海乡镇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磋商,督促各方共同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全面落实互花米草防控治理任务。
会后,相关行政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开展互花米草分布现状调查工作,完成图斑边界核实和现场踏查。同年10月,台山市林业局、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台山市交通运输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2024-2025年度互花米草防治任务的通知》,对80公顷互花米草分期分段有序开展清理工作,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红树林,素有“海岸卫士”之称,在防风消浪、固碳储碳、净化水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然而,非法围垦、污水排放、过度养殖等问题,让这片“海上森林”伤痕累累。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有力武器,打响了红树林保卫战。
台山市检察院针对红树林湿地公园内违规搭建蚝排养殖、随意堆放固体废弃物等情况,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清理。在“世界湿地日”期间,台山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红树林植树和普法宣传活动,在保护区种植了300多株白骨壤、桐花树、秋茄等红树林树苗。
此外,台山、恩平两地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开展广东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新会、台山两地检察机关与广州南沙、深圳前海、东莞二区院、中山一区院、珠海横琴等地检察机关联合会签《大湾区环珠江口红树林湿地物种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对危害红树林生长物种的监测,深化陆海统筹、系统治理监督,提升对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的原生态和系统性保护。
守护“海上绿洲” 跨区域协作修复无人岛生态
江门及周边海域分布着众多无人岛,岛上的原生植被是维持海洋生态平衡的关键要素。2024年6月,新会区检察院联合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开展跨区域协作,创新办理小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成功推动无居民海岛植被的赔偿修复工作。
2023年11月中旬,戴某、吴某等人搭乘快艇前往珠海市香洲区的无居民海岛,盗挖黄杨、罗汉松等野生树木,途中被江门海警局抓获。海警局在船上查获我国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罗汉松,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小果柿,以及黄杨、石斑木等林木。
2024年4月1日,戴某、吴某等人涉嫌盗伐国家保护植物一案移送新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相关规定,戴某、吴某等人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当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但由于遭受破坏的是无人岛,个人自行修复难度极大,委托第三方修复成本又过高。若判定支付的修复赔偿金超出预期,不仅会给赔偿义务人带来沉重负担,也难以实现对海岛的有效修复。
“涉案海岛的直接管护单位熟悉岛上情况,由其开展修复,不仅成本较低,也便于后期管护。”新会区检察院向该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新会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主任张和裕咨询专业意见时,提出委托无人岛管护单位开展修复的方案。
盗伐林木的无人岛位于珠海市香洲区,涉案海岛管护单位为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该案存在生态环境损害发生地与案件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跨区域流转或者修复工作跨区域实施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难题,新会区检察院依托珠、中、江三地检察机关联签的协作机制,与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取得联系,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开展修复追偿工作。最终确定由赔偿义务人委托管理处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戴某、吴某等人及时支付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82160元,促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珠江三角洲“多源汇集、网状分汊、八口入海”的独特地理格局,使海洋生态治理面临跨区域、多层级、多部门的复杂挑战。为有效应对这一自然地理特征带来的治理难题,江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先后签署了《守护虎跳门、崖门水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工作协作机制》《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区域协作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等协作机制,加强打击跨境走私犯罪、水道生态环境保护、红树林保护等工作,打破跨区域治理壁垒,实现从分散治理到多元共治的转变。
守护“海上熊猫” 构建中华白海豚全链条保护体系
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白海豚的稳定种群被视为海洋生态健康的“晴雨表”。珠江口海域是全球最大的中华白海豚栖息地,拥有完整的白海豚种群世代结构。江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海洋保护工作中,坚持打击涉海刑事犯罪和海洋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重。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海各类案件130件,起诉海上走私、盗采海砂、非法捕捞等涉海犯罪36人,严厉惩治非法捕捞、走私等涉海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综合运用损害赔偿、增殖放流等方式,先后在黄茅海海域、上川岛附近海域及西江流域等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有效修复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和白海豚食物链。
2024年7月,江门市检察院、台山市检察院与广东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联合签订《关于建立中华白海豚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在位于台山市赤溪镇的保护区管理处设立“中华白海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
“我们在办理有关破坏白海豚生态环境方面案件时,管理机关能够为我们开展调查取证、效果评估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设立工作站,有效弥补了检察机关在海洋生态专业领域的知识短板,提升了办案质效。”江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
检察机关在工作站内不仅设有专门的办案区域,还联合保护区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先后组织50余名家长和孩子开展“认识中华白海豚”科普展亲子活动,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中华白海豚保护工作座谈会和白海豚保护区巡航管护体验活动,制作《守护“海上大熊猫”》等普法动漫,不断提升公众对中华白海豚的保护意识,守护中华白海豚的蓝色家园。
碧海银滩,法治护航。从红树林的盎然生机到无人岛的重新披绿,从白海豚的悠然嬉戏到海洋牧场的蓬勃发展,江门检察机关用法治力量守护蔚蓝,为海洋强国建设谱写新时代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