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在江门蓬勃发展。这些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建议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立法建议,统一新业态用工法律规范体系,完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治体系。
人社部门要加强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方面的指引和监督,全面推广签订新业态从业人员通用劳动合同及用工协议参考文本,将新业态从业人员纳入劳动关系管理。强化机制协调,由人社部门主导,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联合约谈等工作机制。同时,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规范平台薪酬机制,完善社会保险保障,并落实其他关爱服务,如建设爱心驿站、加强教育培训等。
此外,需明确各类新业态行业的监管主体和责任,全面规范平台企业经营方式。保障外卖送餐员、快递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业态劳动者的劳动安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推动新业态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