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为进一步理清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全链条监管合力,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部署多条政策举措。
在完善食用农产品协同监管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作和执法合作机制。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也将得到强化。意见要求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准入,完善特殊食品注册许可制度以及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
为加快建立食品贮存监管机制,意见提出,要加强食品贮存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贮存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贮存属地管理责任。
在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核发准运证明。同时,加强食品运输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防范污染变质风险。
食品寄递安全和配送安全管理也将得到健全。意见提出,邮政管理部门要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相关制度,防范利用寄递渠道寄递假冒伪劣食品,并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网络订餐平台、餐饮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环节食品安全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纳入网约配送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网络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方面,意见强调,要压实网络食品销售从业主体责任,强化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问题协同治理。
餐饮服务综合监管机制也将得到健全。意见提出,加强网络订餐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协同管理,完善校园食品安全协同管理机制。
完善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强化进口食品部门监管联动,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整合优化食品安全领域技术资源,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有效协同,确保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监管有机衔接,责任全面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