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事关养老金发放。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距离上次认证时间超过12个月的养老金将暂停发放,参保人应尽快完成一年一次资格认证。
据悉,资格确认周期原则上为12个月,首次申请待遇的,自待遇申请审核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已领取待遇的,自最近一次认证通过的次月开始计算。社保经办机构每月会通过短信提醒认证,如在近期收到提醒短信的参保人请按照指引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目前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完成资格认证,全年均可申办。
线上办理方面,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公众号、粤省事、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生物识别认证。
线下办理方面,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的社保“镇村通”服务网点,通过网点现场的自助终端自助完成资格认证,也可以通过柜台办理。社保“镇村通”服务网点包括社保经办机构办事网点、乡镇村(居)社保办事网点、银行代办社保业务网点。参保人可登录“广东人社”App通过“社保地图”模块,也可以关注“江门社保”微信公众号选择“社保服务”模块中的“电子地图”搜索到最近的服务网点。
近年来,市社保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特定人群提供协助上门服务。信息待核实人员、高龄、重病以及重度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可预约上门服务,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
养老金因逾期未认证停发不超过6个月的参保人,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以及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的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功能按正常认证办理流程完成认证。完成后社保经办部门将按规定恢复养老金发放,并补发因逾期认证而停发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