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严咏华) 近日,鹤山市出台《鹤山市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通过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深度衔接,构建全面高效的监督体系。
据介绍,该工作机制强调纪委监委与司法局协同联动,并通过五项核心机制实现监督效能最大化。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执法投诉集中领域、复议纠错案件暴露的系统性问题及重大案件廉政风险,明确阶段监督重点并督办落实;二是实施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行政执法领域的普遍性问题,双方互通信息,形成监督闭环;三是开展联合监督与专项检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组建联合检查组进行专项监督,形成监督叠加效应;四是推进信息共享,探索构建“智慧监督”数据平台,实现执法数据、问责处理、典型案例和整改动态等信息共享,提升监督针对性;五是强化责任追究与整改落实,通过“双线问责”机制和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通过该机制的建立,一方面,推动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深度衔接,让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真正“长出牙齿”,既破解了单一监督力量不足的难题,又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另一方面,聚焦民生关切和营商环境优化,通过整治程序违规、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注入新动能,为江门推动纪检监察与行政执法贯通协同提做出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