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办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业务的条件是什么?怎样申请?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连续三年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
问:申请办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业务需要什么材料?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二、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和公示情况;三、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材料原件。
问:申请办理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业务可通过哪些途径?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线上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办理;线下可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陆沿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