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谌磊 通讯员/鹤财宣) 近日,记者从鹤山市财政局获悉,2025年鹤山市财政局继续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水平,为鹤山全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不断厚植生态底色。
深化大气污染整治,提升空气治理效能。2025年,鹤山市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42.7万元,用于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提标改造、VOCs重点监管企业深度治理及升级改造、生物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补助等项目,推动有关单位开展三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行动,对施工工地扬尘、工业锅(窑)炉等污染源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污染天气发生,保障鹤山大气治理稳中向好。
强化水质污染监管,纵深推进水源治理。2025年,鹤山市财政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2055.55万元,用于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流域环保巡查补助、河长制断面水质监测等项目,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全市流域内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监管,全面推进水质监测,提升河流治理的准确性与科学性,为持续打好碧水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助力提升执法水平。2025年,鹤山市财政安排环保执法经费68.6万元,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保障机制建设,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执法;安排在线监控费用8.14万元,加强重点污染源监察管理,大力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方式,督促企业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备,进一步健全监控值守与现场执法的联动配合机制,压实企业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安排能力建设资金55万元,用于各单位购置各类监测设备,强化执法监测能力保障,有效解决环境领域出现的问题。
鹤山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鹤山市财政部门将继续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深走实,抢抓实施“百千万工程”重大机遇,为实现鹤山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持续推进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并做好大气、水、土壤以及农村类环境保护项目库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加快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付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