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文/图 记者/朱磊磊 通讯员/张胜军) 为有效规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切实解决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问题,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连日来,我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机动车违停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巡逻劝导、违停拖移、教育处罚等措施来规范停车秩序,消除道路“顽疾”。
整治行动中,交警重点治理城区主干道、严管路段及商圈、医院、学校等周边区域的停车乱象。针对乱停乱放行为,执勤交警不断加大宣传与劝导力度,通过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口头教育等形式,对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依法依规停车。对于停放在禁止停放区域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时进行劝导和清理,制止并纠正乱停车辆行为。对于驾驶员在现场并能立即离开的,予以口头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的违停车辆进行清障拖移,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辖区道路畅通有序。
哪些位置不能随意停车?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江门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外,在交警部门划定的允许停车限时时间段以外的时间不得停车。
车辆违停的后果不仅仅面临一张“罚单”,一旦与交通事故产生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就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下一步,江门交警将持续加强整治,针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管控,加大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的集中治理,清除路面“顽疾”,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市民出行道路平安畅通。请各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