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实习生/邝欣怡) 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2025社会保险年度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江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5599元,下限调整为1850元。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用人单位应当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
2025社会保险年度,江门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由去年的25452元调整为25599元,下限由去年的1720元调整为1850元。缴存比例为:单位0.8%(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浮动调整),职工0.2%。本次调整使缴费与江门职工工资水平相适应,确保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