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张舜同 通讯员/卢婷) 7月14日,记者从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了解到,《鹤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鹤山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这标志着鹤山市创建全国县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据了解,《方案》立足鹤山市实际情况,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2025年,沙坪街道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鹤山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四分类垃圾、大件垃圾等分流处理体系,通过实现社区、校园、住宅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企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打造各具特色的垃圾分类“鹤山样板”,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据介绍,为确保目标落地,《方案》从三大方面部署重点任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县统筹、镇(街)主责、村(社区)落实”责任机制,明确14类单位对应管理部门,形成“管行业必管分类”格局;构建三级党组织联动机制,纳入基层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
二是打通链条薄弱环节,探索“两网融合”创新路径,突破可回收物管理瓶颈。鹤山市针对县级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分散的问题,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数字赋能”框架,推动成立新供销再生资源园区,形成“园区枢纽+社区网点”集中处理模式,并借助智能服务平台优化流程,建立固定与流动结合的收运机制。同时,着力打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开展多样化活动,普及分类知识和意义;组织积分兑换等互动活动,提高居民参与积极性。
三是联动多元主体,深化教育引导,把分类知识纳入学校课程,开展家校互动活动,组建青少年志愿队,推动知识普及与实践结合;凝聚志愿力量,整合党员、义工、网格员成立社区督导队,常态化开展“桶边督导+入户宣传”,探索居民自治新模式;强化宣传监督,通过媒体矩阵普及分类知识,结合“六进”活动提高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健全舆情响应机制,加强过度包装、限塑等专项执法,从源头推动绿色生活转型。
据了解,鹤山市将以《方案》印发为重要契机,聚焦群众“分类方便、处理规范”的核心需求。接下来,鹤山市各部门将密切协作,凝聚“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强大合力,改善城乡环境,提升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