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肖慧娴 谈结雯) “贵院秉持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理念,展现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感,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江海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字里行间充满了当事人梁某某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这背后,是一桩困扰梁某某3年的执行难题,最终在江海区人民检察院的精准监督下得以圆满化解。
3年前,梁某某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胜诉,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历经漫长等待,执行款项却有近2万元迟迟未能到位。权益难以兑现,梁某某陷入了深深的焦虑和无助,后来带着材料来到江海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接访部门经过认真审核,认为该案符合民事执行监督受理条件,于当日依法受理,并迅速将案件材料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办理。
尤为关键的是,梁某某提供了被执行人陈某某在其所在股份合作经济社享有分红款的重要财产线索。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向法院调取了完整的执行卷宗进行细致审查,发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穷尽常规查控措施,但确实未发现陈某某名下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梁某某提供的“分红款”线索成为破局的关键,承办检察官迅速将工作重点转向对这条关键财产线索的核实上,前往陈某某所在经济社实地调查,最终确认陈某某在该经济社确实享有稳定的分红收益,并发现其每月有固定的退休金收入。调查结果清晰表明,陈某某具备履行能力。
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组织召开民事检察公开听证会。在听证员的见证下,检察官出示了调查核实的证据,清晰阐述了陈某某的履行能力。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并表达了和解意愿。会后,承办检察官趁热打铁,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主持签订详细和解协议,明确约定分期还款计划。在检察官的现场督促下,陈某某当场向申请人梁某某支付了第一期执行款1万元。
“真没想到,盼了整整3年的钱,检察院这么快就帮我追回了一部分!”收到第一期款项后的梁某某难掩激动地说,“我的案子标的额虽然不大,但12309接访中心的同志特别耐心,办案检察官更是高度负责,不仅迅速查清了我提供的线索,还主动组织听证、主持和解,让对方当场就付了钱。这种效率和担当,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