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何榕 通讯员/况琼琪) 近日,江海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的污染环境罪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院并未止步于作出判决,而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司法建议积极引导这家曾犯下严重环保错误的民营企业,走上了环境修复与合法经营的正轨。
宇某公司是当地一家老牌厨具制造企业,拥有专利30多项,产品热销海内外。然而,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企业竟在车间私自安装暗管,将未经处理的重金属工业废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2023年底,宇某公司的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现场查获。监测数据显示,废水中总铬含量严重超标,对周边水体、土壤及生态系统造成重大威胁。经专业评估,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高达1400余万元。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江海区法院没有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在依法认定宇某公司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并责令赔偿生态损失的基础上,进一步思考如何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环境”“保障发展”的多元统一。
1400余万元的赔偿金、100多万元的罚金、30多万元的环境修复费用……这对企业经营构成了巨大压力。案件审理期间,法院了解到另案处理的宇某公司负责人掌管公司全面运营,从生产、设计到销售“一环都离不开他”,一旦其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可能陷入停滞,影响数百名员工就业。
基于这一现实,判决后,承办法官深入思考:是否处罚就能根治问题?如何推动企业从“被动处罚”转向“主动担责”?如何在依法判处的基础上帮助企业重回正轨?
随后,江海区法院及时向宇某公司发出一份详实的司法建议,明确指出企业虽已承担金钱赔偿责任,但环境治理义务并未履行完毕,尤其是被污染的雨水井及管网仍存在隐患,建议企业尽快对接环保部门,制定清淤修复方案,彻底消除污染残留。
涉案企业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响应,在1周内完成涉案全线雨水管道的清淤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环境修复主体责任,展现出积极的纠错意愿和行动力。
“我们突破‘案结事了’的传统思维,着眼于长效环境治理并引导企业真正回归正轨。”江海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司法建议,我们压实了企业修复责任,构建起‘刑事惩戒+司法督促+自主修复’的三层治理闭环机制。正因企业积极整改、负责人配合善后,检察院最终也对公司负责人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为企业留出了重整旗鼓的空间。”
据了解,在法院和检察院的助力下,涉案企业目前经营重回正轨,今年上半年,营业状况良好,并未因案件陷入被动,纳税额达600多万元,真正实现了司法处理与企业发展、环境修复的多方共赢。